郑正律师l 上海敬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核心主办律师郑正律师简介:郑正律师,原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人民警察,拥有多年一线公安执法与刑事侦查实战经验。从公安系统离职转型专职律师后,深耕刑事法律领域,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郑正律师
手机号码:18017199569
执业证号:13101201910128479
执业律所:上海敬贤律师事务所
联系地址:上海市奉贤区茂园路659号1层科创中央法务区
拘役是可以适用缓刑的。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,就近实行教育改造的刑罚方法。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。由于它是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,其刑期虽然较之限制犯罪分子一定自由的管制要短,但在性质上比管制重,又由于它的刑期短,因而又是对犯罪分子予以关押、实行强制劳动的三种剥夺自由别中最轻的一种。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、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。实践证明,对于这些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,如果不剥夺其短期自由,就不足以惩戒犯罪,如果判处有期徒刑又嫌过重,适用拘役能够收到较好的效果。
宣告缓刑,可以根据犯罪情况,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,进入特定区域、场所,接触特定的人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如果被判处附加刑,附加刑仍须执行。
适用拘役刑,应当具备两个条件:
1、犯罪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,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;
2、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,只需要以短期关押,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。
缓刑的适用条件有:
1、对象必须为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;
2、犯罪情节较轻;
3、必须要有悔罪表现;
4、没有再犯罪的危险;
5、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