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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正律师 郑正律师l 上海敬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核心主办律师郑正律师简介:郑正律师,原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人民警察,拥有多年一线公安执法与刑事侦查实战经验。从公安系统离职转型专职律师后,深耕刑事法律领域,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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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郑正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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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31012019101284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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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知识

判缓刑是不是不用坐牢,上海专业的缓刑辩护律师推荐

判缓刑一般是不用坐牢。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缓刑考验期内实施社区矫正,在此期间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形,缓刑期满,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,也就是免除牢狱之苦。

缓刑只是一种刑事执行制度,而不是一种刑罚,所以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同样会留有案底。

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,如果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,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还有其他犯罪行为未被判决的,应当撤销缓刑,新罪和旧罪一起执行或执行原判刑罚。

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:

1、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,服从监督;

2、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;

3、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;

4、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或者迁居,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。

缓刑条件

缓刑的适用条件有:

1、对象必须为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;

2、犯罪情节较轻;

3、必须要有悔罪表现;

4、没有再犯罪的危险;

5、判处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。

缓刑特点

缓刑具有以下特点:

1、对被告人有罪宣告。被告人的行为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,应当作出有罪宣告。缓量刑是以宣告行为人有罪为前提,而不是不作有罪判决,更能体现罪刑法定原则。

2、对被告人暂不处以刑罚。缓量刑只作有罪宣告,而不同时执行具体刑罚。

3、对暂缓量刑的人员,由设置的专门机关负责监管,并由专职的考察官进行考察。